猶他州一個創下全美首例的法案今天生效,懷孕20周以上的婦女要墮胎,必須為胎兒麻醉;但醫生表示沒有必要,且無從遵行。美聯社報導,這項新法是根據有爭議的假設而訂,也就是20周的胎兒已有疼痛感覺。不過,猶他大學婦產系的圖洛克(David Turok)說,「這種疼痛不存在,所以我無法止痛」。他們希望,目前為緩和墮胎婦女疼痛所採取的措施,即已符合法律規定。猶他州州長今年將這項法案簽署成法律。支持這項法律的共和黨籍州參議員布朗博(Curt Bramble)說:「如果小孩會感到疼痛,我們就有義務保護他。」鹽湖城婦產科醫生托瑞斯(Leah Torres)表示,懷孕超過20周的墮胎婦女,通常會施以至少中度鎮靜,但要消除胎兒的痛感,科學或醫學上沒有標準可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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